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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区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
发布时间:2021-11-08 10:15:55 浏览次数:1043

一、参保范围:

1、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覆盖范围

2、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南和区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出生的政策内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局窗口做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325元/每人(其中居民医保320元,长期护理保险5元)。建档立卡户、五保户、低保户人员100%全额资助,个人不用缴费,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三、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办理次年的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未及时办理缴费手续的,可在次年2月份补缴期补办享受待遇时间为医保系统到账日到2022年12月31日。逾期未参保缴费的,该年度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

1、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自助终端缴费,各村均配备税务部门缴费设备。

2、其他缴费方式,可选择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城乡医疗自主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如含字母,需大写),点击查询”获取居民登记及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缴费”按钮,系统跳转到支付页面,点击“立即支付”完成付款。

3缴费人进入微信主页面“微信城市服务缴费”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河北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进行缴费。

4、支付宝市民中心

缴费人进入支付宝主页面,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进行缴费。

五、征缴过程中常见问题

(一)新增人员参保。新参保居民持身份证、户口本及新参保人员复印件到医疗保障局大厅进行人员新参保登记,由医保局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并及时将数据传输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在接收到数据后,参保居民再通过自助终端或其它方式进行缴费。

(二)错误信息核对。缴费开始后,连续参保人员因基本信息错误(姓名、身份证号),无法通过自助终端进行缴费的,参保人携身份证、户口本到医保大厅进行信息修改,待信息修改成功后,参保人员再进行缴费。

六、咨询电话

南和区医保局:    0319-4564991

南和区税务局:    0319-4567606

 

附件: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明白表

分类

正常居民报销政策

建档立卡户报销政策

门诊慢特病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

不设起付线,经“三重保障措施”直接报销,18种普通慢病,报销比例75%,封顶6000元,4种重大慢病,报销比例90%,年封顶15万元。

门诊统筹

报销比例60%,年封顶线为400元。

报销比例70%,年封顶线为400元。

城乡“两病”

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高血压年封顶225元,糖尿病年封顶375元。

住院

医疗机构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封顶线

起付线减半,经“三重保障措施”直接报销,区内报销比例为90%,封顶线15万元。

 

内一级

100

90%

15万元

内二级

400

80%

内三级

1000

65%

2500

50%

大病保险

起付线1万,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支付6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部分支付65%;2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封顶线50万元。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长期护理险

1、一级医疗专护100元/床日,二级以上医疗专护120元/床日;

2、机构护理60元/床日,报销比例70%。

3、居家护理每天20元,支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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